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5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业务受理-日常申请-公示期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2.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日